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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河南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通知

【 发布时间:2022-04-24 】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勇担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展示当代青年大学生志存高远、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更多大学生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努力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为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而努力奋斗。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共青团河南省委关于评选2022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推荐对象为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生(含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及学生班集体,其中研究生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评选。

二、推荐标准和名额

各学院推荐河南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教育厅拟从各高校推荐的三好学生中评选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标兵提名奖、三好学生标兵入围奖各20名。各学院可从报送的三好学生中推荐不超过1名学生申报三好学生标兵,学校将从中择优推荐2名三好学生标兵候选人到教育厅。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学习目标明确,勤奋刻苦,成绩优异,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意识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情趣高尚,牢固树立认识美的思想,提升发现美的能力,拥有创造美的意识,大力弘扬认同美、践行美的行为;热爱劳动、尊重劳动,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称号。

(二)三好学生标兵评选标准

在满足三好学生评选标准的基础上,三好学生标兵应更加突出对全省大学生的引领示范作用,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发展更加全面,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行、专业学习、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更加卓越,在追求进步、回馈社会、报效祖国等方面意识更加强烈,在帮助他人、服务集体、辐射周边等方面行动更加自觉,在专业实践、创新创业、体育艺术等方面成绩更加优异,在团结同学、互帮互助、共同进步上成效更加突出。

(三)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远大理想和坚定信念,厚植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报国之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高尚的道德品质;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业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四)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组织机构;有积极上进、团结友爱、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班级学习成绩整体位居专业前列;有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文化科技和社会公益服务等班级活动,班级整体呈现出良好的道德素质;有良好的基础文明创建氛围,班级成员能够保持良好的宿舍、个人卫生环境;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班级成员普遍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学院评选推荐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监督,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坚决杜绝评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确保评选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学院公示

各学院对评选推荐的个人和班集体应进行公示。

1.报送材料:

(1)《2022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附件2),电子版和加盖学院党委公章的纸质版;

(2)《2022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标兵申报表》(附件3),电子版和加盖学院党委公章的纸质版;

(3)《2022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附件4),电子版和加盖学院党委公章的纸质版;

(4)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信息填报表(附件5),电子版和加盖学院党委公章的纸质版;

(5)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信息填报表(附件6),电子版和加盖学院党委公章的纸质版;

(6)学院须一并报送加盖学院党委公章的公示材料。

注意:填写以上材料时不得删减、更改原表格内容和格式。

2.报送时间:

4月29日12点前,各学院将推荐的本专科学生先进个人和班集体的推荐材料纸质版,报送学生事务中心25306房间;电子版发送学生处邮箱(xsc@haut.edu.cn),联系人:孙彦强(67756348)。研究生的推荐材料纸质版报送行政楼B412房间,电子版发送邮箱yjs@haut.edu.cn,联系人:张东霞(67758629)。

四、其他要求

开展评选表彰活动对引导青年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弘扬民族精神、提升道德修养、促进全面发展及推动和谐校园建设等具有重要的意义。要加强对受表彰学生和班集体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鼓励他们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继续起到示范表率作用。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评选条件、标准和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组织和推荐工作,杜绝各种不正之风。评选工作要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做好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工作,引导青年大学生积极参与,切实增强争先创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工作的吸引力和感召力,激励更多的青年大学生树立与这个时代主题同心同向的理想信念,勇于担当时代赋予的历史责任,励志勤学、刻苦磨练,在奋斗中珍惜韶华、不负青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校团委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