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文件河工大政研〔2023〕17号关于印发《河南工业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河南工业大学粮油食品学院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
一、总则
1、招生学科:食品科学与工程
2、招生名额:拟招收5名
3、招生导师:学科具有2026年招生资格和招生指标的博士生导师;每位导师所招博士生不得超过其当年招生指标。硕博连读方式的招生指标占用学院及导师当年博士招生计划。
4、招生组织:
(1)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组织。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河工大政研〔2023〕17号关于印发《河南工业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意见》制定本学院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监督和保障招生工作的公平和顺利进行。
(2)设立招生审核工作组,负责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成立综合考核专家组,对通过审核的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
二、申请条件
申请者须为基本修业年限内本校全日制在读二年级硕士研究生,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品德与政治表现优良,学习态度端正,身心健康。
遵纪守法,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2、硕士研究生就读学科、专业为食品科学与工程或者食品工程。
3、具有较强的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
4、课程学习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无修课不合格记录和违纪处分记录。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 CET-6≥425;
② IELTS≥6.0;
③ TOEFL≥75;
④ GRE≥260;
⑤ WSK、PETS5考试合格。
三、实施程序
1、报名流程
申请人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提供所要求的材料,每位申请人只能选报一名导师。
2、报名材料
(1)申请人将“附件1 河南工业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审批表”、“附件 2 河南工业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业绩评价自评表”及科研成果等其它材料按照A4纸规格打印装订成册,如实提供要求的材料,若有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请、录取等资格。
(2)科研成果和公开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发表文章的检索证明(含发表当年的中科院分区)、专利授权证书、证明外语能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学术论文及支撑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以学校招生简章上材料接收的截止日期为准,后面不再接收补充。
申请者将上述材料电子版于网上报名结束后三日内(以邮箱发送时间为准)
发送至邮箱foodyjs@haut.edu.cn。材料命名:2026年硕博连读报名材料-申请人姓名。纸质版邮寄或送至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100号河南工业大学粮油食品学院8246 杨老师收,电话:0371-67758022。
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如实提供上述所列申请材料,如有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
3、资格审核
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评估,结合招生导师意向,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名单,并在本学院网站公示。
四、综合考核
1、学院成立综合考核专家组,对通过学校资格审核的申请者进行考核。
综合考核专家组必须由5位以上(含)博导组成。申请人选择的导师原则上应参加考核工作。综合考核专家组设组长和秘书各一名,秘书负责考核过程的记录和录音录像等工作。
2、考核时间: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3、考核形式:线下面试。
综合考核专家组全面考察申请人外语水平、专业知识、学科前沿、研究方法、创新精神等专业能力和水平,重点考察申请人的学术创新潜质;同时考核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人文素质、团队意识、表达及心理健康状况等综合素质。
每位申请人应准备10分钟以内的汇报材料(PPT形式)向考核小组汇报,专家提问10分钟。PPT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包括本人的学习工作经历、学术成果汇总)、研究工作汇报等(可结合硕士期间的研究内容或自选所从事过的研究项目)。
考核成绩由以下两部分组成,每部分成绩均实行百分制:
(1)业绩评价(满分100分)
业绩评价主要考核申请人的课程成绩和科研成果。
a. 已修研究生课程无修课不合格记录即可获得课程成绩分(40分)。
b. 科研业绩分(60分)
科研业绩按以下标准计分,最高60分。
科研论文 (第一作者) | SCI收录论文(IF ≥ 1.0) |
中科院 Ⅰ区论文 | 50分/篇 |
中科院 Ⅱ区论文 | 35分/篇 |
中科院 Ⅲ区论文 | 20分/篇 |
中科院 Ⅳ区论文、EI收录论文 | 15分/篇 |
IF<1.0 中科院收录论文 | 10分/篇 |
北图核心研究论文 | 8分/篇 |
北图核心综述(限1篇) | 5分/篇 |
专利授权 | 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 | 30分/件 |
发明专利(导师为第一发明人本人第二发明人) | 15分/件 |
实用新型专利(第一发明人) | 5分/件 |
注:中文期刊论文需提供原刊,或已公开发表且具有网页检索DOI地址。SCI/EI全文收录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无检索证明者需公开发表,且具有网页检索DOI地址;SCI论文分区按论文发表时该期刊中科院分区计,如果发表当年中科院分区有基础版和升级版,以升级版为准(若是分区还未出,按照发表前一年的中科院分区计)。论文只计算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成果,并列一作只算排名第一作者的成果。
按业绩评价分从高到低,按1:3进入面试环节。业绩评价分相同时:
1、计算所有相同课程成绩的算术平均分,比较算术平均分;
2、若算术平均分一样,比较英语六级成绩;
3、若英语六级成绩相同,比较所有学位课程中单科成绩最高分数。
(2)综合面试(100分)
综合考核专家组听取申请人汇报、查阅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提问质询后对申请人的外语水平、专业能力、科研潜质、综合素养等进行无记名评分,最高100分。
业绩评价=课程成绩分+科研业绩分
考核总成绩=业绩评价×50%+综合面试×50%
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原则
1、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按照总评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征得导师同意后,按照总评成绩排序录取;若有剩余招生指标,复试合格学生可向学院提出申请调剂,并征得调剂导师同意后,按总评成绩排序拟录取。
2、若有考生放弃拟录取,复试合格学生可向学院提出申请,并征得导师同意后,按总评成绩排序递补拟录取。
3、导师招收人数原则上不大于1人。
4、对于选择中原食品实验室导师的考生:四位导师共有2个招生指标(包括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
5、拟录取名单未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前,导师和学院不得向申请人承诺录取。
6、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的拟录取名单在河南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进行公示。
7、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攻读河南工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1)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2)受过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
六、其它
1、申请者如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可于招生年度当年内向学院、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或纪委办公室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2、本细则由粮油食品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学校或国家现行政策执行。
七、联系方式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100号河南工业大学8号楼粮油食品学院
邮编:450001
联系人:杨老师
Email: foodyjs@haut.edu.cn
电话:0371-67758022
粮油食品学院
2025年11月20日